第一章

喬治亞州,亞特蘭大

現今,五月六日星期二,1035 A.M.

 

瑞秋‧庫特勒法官的目光在她玳瑁框眼鏡的上方瞥了一下。那位律師又說了一次,而這回她並不打算就此放過。「抱歉,辯方律師,請再說一遍。」

「我說被告要聲請審判無效。」

「不。再前一句。你說了什麼?」

「我說『是的,法官先生』。」

「或許你沒注意到,但我並不是『先生』。」

「十分正確,庭上。我向您道歉。」

「今天早上你已經說了四次了。我每次都有記下來。」

律師聳聳肩,「只是無關緊要的小事。為什麼庭上還要浪費時間紀錄我一時口誤說錯的話呢?」

那個傲慢的混蛋竟然還笑了。她直挺挺地坐著,怒目瞪視著他。不過她旋即察覺到了馬可斯‧奈特爾斯是在做什麼。於是她什麼話也沒有講。

「法官,我的當事人被控重傷害罪受審。但是庭上更關切的似乎是我怎麼樣稱呼你,而非警方執法不當的問題。」

她朝陪審團望了一眼,以及另一方的律師席。福爾頓郡的助理檢察官沒什麼反應,顯然很高興她的對手正在自掘墳墓。很明顯的,這位年輕律師並不曉得奈特爾斯在耍什麼詭計。不過她還是說:「你說得一點也沒錯,那只是無關緊要的小事。請繼續。」

她穩穩地坐回座位,並且察覺到了奈特爾斯臉上一閃而過的惱怒神色,就像獵人開了槍卻沒射中目標的那種表情。

「那麼我聲請審判無效的請求呢?」奈特爾斯問。

「駁回。請繼續進行你的結辯。」

 

*****

 

瑞秋看著陪審團主席站了起來,宣告裁定有罪。陪審團只討論了二十分鐘便做出了結論。

「庭上,」奈特爾斯氣急敗壞地站了起來。「我要求在判決之前,先進行審前調查。」

「駁回。」

「我要提出延緩判決。」

「駁回。」

奈特爾斯似乎察覺到了他先前所犯的錯誤。「我聲請庭上自行迴避。」

「理由是什麼?」

「有偏頗之虞。」

「對誰或對什麼的偏頗?」

「對我和我當事人。」

「請解釋。」

「庭上已經表現出偏見了。」

「怎麼個偏見法?」

「關於今天早上我因疏忽誤用了『先生』的稱謂。」

「我記得,我已經承認了那只是無關緊要的小事。」

「是的,沒錯。但是我們的對話是在陪審團的面前進行的,所以傷害已經造成了。」

「我不記得有關於此對話所提出的抗議或審判無效之聲請。」

奈特爾斯啞口無言。她看著助理檢察官,「控方的立場呢?」

「反對。庭上並無不公。」

她差點笑了出來。至少這位年輕律師還知道正確的答案。

「自行迴避的聲請駁回。」她凝視著被告,一位頭髮亂亂的、臉是滿是痘疤的年輕白人男性。「被告請起立。」他站起來了。「巴瑞‧金恩,你被控重傷害罪罪名成立。本庭在此判你有期徒刑二十年,還押矯正署。法警請將被告收押。」

她離開座位站了起來,走向通往她辦公室的橡木門。「奈特爾斯先生,我能跟你談一下嗎?」助理檢察官也朝她走了過來,「獨自談談。」

奈特爾斯離開他被扣上手銬的當事人,跟著她進入辦公室。

「請把門關上。」她拉開法官袍的拉鍊,但是並沒有脫下它。她走到她的辦公桌後面,「很高招啊,大律師。」

「哪一招?」

「你故意先生、女士亂叫一通。你那篇胡說八道的辯護根本一點說服力也沒有,所以你以為惹我在法庭上公然發火可以為你爭取到審判無效。

他毫不在乎地聳肩,「我只是做我該做的。」

「你真正該做的,是尊重法院,不要稱呼女性法官為先生。但你還是繼續這麼叫。而且是蓄意的。」

「你才剛判了我的當事人二十年的刑期,而且還不給他審前調查的機會。如果這不叫偏見,那什麼才是?」

「我不需要開聽證會。我兩年前才判了金恩重傷害罪。判刑有期徒刑六月,緩刑六月。我還記得。結果這一回他又用棒球棍打破了別人的頭。他已經用光了我本來就不是太多的耐性。」

「妳應該要迴避本案的。這些消息蒙蔽了妳的判決。」

「真的?反正,你拼了命要爭取的審前調查也會揭露這所有的一切。我只是幫你省了這個麻煩而已,反正結果還是一樣的。」

「妳這個臭婊子。」

「這句話得害你罰款一百美元。現在即可支付。另外你在法庭上耍的噱頭也得再罰一百美元。」

「在妳判我藐視法庭之前,我有權力要求舉辦聽證會。」

「沒錯。但是你不會想要的。那對你刻意費心維持的大男人形象一點好處也沒有。」

沒有答話,但是瑞秋可以感覺到他的怒火正在熊熊燃燒。奈特爾斯是個方頭闊臉、體格魁偉的大男人,而且素以其頑強著稱,顯然很難接受被一個女人頤指氣使的事實。

「而且每次只要你的肥屁股出現在我的法庭,我就要再罰你一百美元。」

他邁步走向辦公桌,掏出一疊鈔票,抽出兩張面額一百元的嶄新鈔票,凹版印刷的班傑明‧富蘭克林容貌清晰無比。他地一聲將兩張鈔票拍在桌上,然後又點了三張出來。

「我操。」

一張鈔票。

「我操。」

第二張鈔票。

「我操。」

第三張班傑明‧富蘭克林落了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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